关于组织开展咸宁市第六届“香城大舞台”群众性系列文化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01日发布者: admin阅读次数: 关闭窗口
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党委宣传部、文体新局、文联,市直各单位、各大中专院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咸宁撤地建市20周年,歌颂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歌颂祖国改革开放 40 年来的发展成就。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文化氛围,树立广大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引领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同时,积极做好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香城大舞台”的创建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和部署,市纪委、市监委、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文新广局、市文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咸宁市第六届“香城大舞台”群众性系列文化活动。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活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进文艺繁荣发展,构筑思想文化建设高地和道德风尚高地,为“四个全面”战略咸宁实施伟大实践和咸宁绿色崛起营造良好文化氛围。
活动安排
咸宁市第六届“香城大舞台”群众性系列文化活动包括10 部分:一是“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廉政专场文艺晚会;二是纪念改革开放 40 周年暨咸宁撤地建市 20 周年文艺晚会;
三是咸宁市第三届“南鄂群星奖”舞台艺术类评奖活动;四是“文化力量·民间精彩”咸宁市社会文艺团队展演活动;五是“文化力量·民间精彩”全市第四届群众广场舞展演活
动;六是咸宁市 2018“情满金秋”中秋文艺晚会;七是庆祝改革开放 40 周年暨咸宁撤地建市 20 周年合唱专场晚会; 八是纪念改革开放 40 周年暨咸宁建市 20 周年摄影展;九是咸宁市 2018 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展示活动;十是第五届“山水咸宁”美术作品展。
活动时间
2018 年 4 月—2018 年 10 月
活动地点
咸宁市人民广场、咸宁会议中心
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要求抓好落实,积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参与活动,领导干部要带头参与并安排专人负责,有工作计划和方案,安排专项资金,精心编排,保证节目质量,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整个活动既要隆重热烈又要勤俭节约。公安、消防、城管、电力、园林等部门要做好相应的保障工作。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将把各单位参加咸宁市第六届“香城大舞台”群众性系列文化活动情况列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之中。
2.活动所需公共经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规定,由政府购买。各单位节目演出等所需经费,按相关规定自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