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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群艺馆开展《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讲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4日发布者: admin阅读次数: 关闭窗口

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和倡导文化志愿者文明行为,提升群众文明素养,营造学法、普法和用法的良好社群氛围,1128日上午,咸安区群艺馆召集馆内工作人员、各文化志愿者团队负责人和队员,开展《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集体学习宣讲会。

宣讲会开始后,咸安区群艺馆办公室工作人员为各位文化志愿者讲解了《条例》的出台背景和积极意义,领学了《条例》中的部分章节内容,对其中的一些具体规定进行说明和传达。在此基础之上,咸安区群艺馆针对各文化志愿者团队平时在文明行为方面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重点宣讲了禁止吸烟、垃圾分类、文明用语等文明行为基本规范,号召大家以讲文明礼貌为荣,发挥文化志愿者带头引领的示范作用。要将文明行为融入工作和生活的点滴之中,做到润物细无声,为身边的家人、同事和朋友做好表率。

会上,咸安区群艺馆工作人员还宣读了《入馆须知》《免费开放活动场地使用管理办法》《活动场地积分管理制度》《舞蹈排练厅管理制度》《培训室管理制度》《培训人员管理制度》等馆内规章制度。安排各入驻团队负责人进行统一学习,并集体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

宣讲会结束后,各文化志愿者团队的代表们纷纷表示,《条例》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为大家树立了很好的规范,有例可依能够方便文化志愿工作更好地开展,会从自身做起,争做文明有礼咸宁人,在日常点滴中强化文明意识,带动身边的更多人自觉遵守文明行为规范,为建设更美的咸宁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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