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咸安区群众艺术馆 >> 理论研究 >> 浏览文章

解读 | 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之社区行为规范篇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5日发布者: admin阅读次数: 关闭窗口

《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1年12月21日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2022年3月31日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4月26日公布,10月1日起施行。为推进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云上咸宁就条例内容进行分篇解读,今天推出解读《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之社区行为规范篇》。

 

来源:云上咸宁

返回首页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CopyRight © 咸安区群众艺术馆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IE7.0及以上版本和1440*900分辨率

主办单位:咸安区群众艺术馆 办公室 咸安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渔水路257号 邮编:437000 联系电话:0715-8322638

网站制作:湖北必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工信部备案:鄂ICP备18028224号-1 当前访问量:

关闭
关闭